本公開涉及傘,并且具體涉及手持式電動傘。
背景技術:
1、該部分中的陳述僅提供與本公開相關的背景信息,并且可能不構成現有技術。
2、傘在世界許多地區(qū)都是眾所周知的裝置。然而,絕大多數手持式傘是手動操作的(通過使用者移動滑動件來打開、閉合或鎖住傘布),或者是半自動操作的(通過觸發(fā)機械裝置(諸如彈簧)來打開、閉合或鎖住傘布)。特別地,手動傘在雨水浸濕傘布后收起來很不方便,甚至很麻煩。因此,需要一種可以完全自動打開和閉合的機動化手持式傘。
3、此外,因為握持傘需要用一只手,所以當使用者需要使用另一只手時經常感到不方便。例如,在使用傘時,他們不能同時握持另一個物體和用手機接聽來電。即使手機是使用耳機操作的,使用者仍然必須將耳機從口袋或盒中取出,將它們放在耳朵上,然后在操作之前將它們與手機配對。這樣的步驟可能需要一只手或兩只手來完成,這給傘的使用者帶來了不便,尤其是在下大雨時。因此,需要一種能夠容易地與手機配對的傘,這種傘能夠用作手機的揚聲器和麥克風,并且能夠僅用一只手來打開和關閉。
4、此外,手持式傘由于需要多個工具和多個過程而通常難以制造。例如,即使在所有的部件都已經聚集之后,傘的組裝可能需要將傘骨的部件鉚接在一起,需要將傘布縫合到傘的折疊機構上,需要裝上彈簧機構,并且需要將傘的其他部件用螺絲固定在一起。多個工具和多個過程提高了傘組裝的成本。因此,需要一種易于用單個工具和單個過程組裝的傘。
技術實現思路
1、從本文提供的描述中,其他適用性領域將變得顯而易見。應該理解,描述和具體示例僅用于說明的目的,并不旨在限制本公開的范圍。
2、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傘,該傘包括傘轂、多個支撐臂、多個支撐件、多個傘骨、滑動件和電機。每個支撐件在多個第一接頭中的一個第一接頭處聯接到傘轂。每個支撐件聯接到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每個傘骨從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向外延伸。支撐臂比傘骨更具剛性?;瑒蛹軌蛟诘谝晃恢门c第二位置之間滑動。每個支撐件在多個第二接頭中的一個第二接頭處聯接到滑動件。電機聯接到滑動件。電機適于使滑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滑動。
3、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手持式傘,該手持式傘包括傘轂、多個支撐臂、多個支撐件、多個傘骨、滑動件、電機和傘桿。每個支撐臂聯接到傘轂。每個支撐件聯接到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每個傘骨從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向外延伸。滑動件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滑動。每個支撐件聯接到滑動件。電機聯接到滑動件。電機適于使滑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滑動。傘桿包括傘柄部分。電機嵌入在傘桿內。
4、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了一種制造傘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多個支撐臂聯接到傘轂,將每個支撐件聯接到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將每個傘骨聯接到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將多個支撐件聯接到滑動件,以及將滑動件聯接到電機。每個傘骨從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向外延伸?;瑒蛹軌蛟诘谝晃恢门c第二位置之間滑動,使得當滑動件降低到第一位置時傘打開,當滑動件升到第二位置時傘閉合。電機適于使滑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滑動。
1.一種傘,所述傘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中,所述第一接頭均包括從所述支撐臂延伸的肩部,其中所述肩部適于定位在由所述傘轂的底部限定的t形接頭狹槽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傘,其中,所述支撐臂在所述第一接頭內的旋轉受到形成于所述支撐臂中的凹口的限制,其中所述凹口被成形為當所述滑動件處于或接近所述第一位置時,凹口抵靠在所述傘轂的外表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中,所述支撐臂由塑料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傘,其中,所述傘骨由碳纖維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中,所述傘轂包括頂部和底部,并且所述傘轂的底部設有腔體,當所述滑動件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腔體適于容納所述滑動件的端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傘,其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其中,所述滑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的移動不超過5厘米。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傘,其中,所述電機適于使所述滑動件在不超過3秒的時間內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所述傘進一步包括延伸跨過所述支撐臂和傘骨的傘布,其中所述傘布上設有多個套口,并且每個所述套口適于容納至少一個傘骨的端部。
11.一種手持式傘,所述手持式傘包括: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傘,其中,所述傘桿聯接到所述傘轂。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傘,所述手持式傘進一步包括適于操作所述電機的電能源,其中所述電能源嵌入在所述傘桿內。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持式傘,其中,所述電能源具有不大于3.7伏的電壓。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持式傘,所述手持式傘進一步包括布置在外表面上的usb端口,其中所述usb端口電聯接到所述電能源。
16.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傘,所述手持式傘進一步包括嵌入在所述傘桿內的麥克風和揚聲器。
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傘,所述手持式傘進一步包括適于操作所述電機的控制系統(tǒng),并包括布置在所述傘桿的外表面上并適于操縱所述控制系統(tǒng)的開關。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手持式傘,其中,不超過單個開關能夠從所述傘桿的所述外表面操作所述電機。
19.一種制造傘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將多個所述支撐臂聯接到所述傘轂、將各個所述支撐件分別聯接到所述多個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將各個所述傘骨分別聯接到多個所述支撐臂中的一個支撐臂以及將多個所述支撐件聯接到所述滑動件都是只需使用螺絲刀而無需使用其他工具來實現的。